南台大地震發生至今已2個多月,台南市府6日表示,對於土壤液化區受災戶的補助,依重建復原小組會議決議,建築物傾斜達5/200或沉陷60公分以上比照紅單,傾斜達1/200或沉陷20公分以上、60公分以下比照黃單辦理。
市府表示,因土壤液化造成房屋結構損壞、傾斜、地基下陷等,經技師評估需要拆除者,行政院震災協調會議已同意擴大補助範圍,不侷限於《建築法》規定,其損壞評估建議拆除或建議修繕補強,補助標準比照紅、黃單危險建築物處理。
紅、黃單危險建築修復拆除補助將依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手冊》單價核實計算,若經四大公會第二階段損壞評估須修復者,補助修復費用50%,最高100萬元;評估須拆除的,則依《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》單價核實計算,補助拆除費用50%,最高15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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